住建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索引号: | FB-xxfbxxb---2017-011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6-18 15:41 | 成文日期: | 2017-06-18 15: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编制单位:宁陕县住建局
事项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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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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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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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名称 |
宁陕县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
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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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915-82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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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宁陕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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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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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手续; 2、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用地性质、建设强度等);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4、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新增建设用地,完成环保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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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办理申请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二份; 2、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做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同时提供CAD格式); 4、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应写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建人签字),以及反映实际出让土地范围的勘测定界图纸; 5、属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 6、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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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勘察、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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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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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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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915-8299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