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索引号: | FB-xxfbxxb---2017-012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6-26 15:10 | 成文日期: | 2017-06-26 15: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编制单位:宁陕县住建局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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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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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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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名称 |
宁陕县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
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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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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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宁陕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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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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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符合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2、取得相关的项目批准文件; 3、具备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4、各项评估完成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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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办理申请;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国土、水利部门的防滑、防汛事项评估报告及备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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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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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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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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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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