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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索引号: FB-xxfbxxb---2017-012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6-26 15:10 成文日期: 2017-06-26 15:1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编制单位宁陕县住建局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受理机构

名称

宁陕县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地址

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大厅

电话

 

决定机构

宁陕县住建局

办理类型

代办

办理条件

1、符合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2、取得相关的项目批准文件;

3、具备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4、各项评估完成备案。

 

 

 

申请材料

1、办理申请;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国土、水利部门的防滑、防汛事项评估报告及备案材料)。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