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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xzfxzf-zfbfw--2012-027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4-02 17:21 成文日期: 2012-04-02 17:21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26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宁陕县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市县区人民政府污染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2012年污染减排任务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问责机制,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排污总量,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度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目标


    我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削减59吨,氨氮削减6吨,二氧化硫削减12吨,氮氧化物削减1吨。
 

    三、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在6月底正式投运。二是加大落后装备和工艺淘汰力度,关闭宁陕县正旺食品厂,督促企业顺利转型。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确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100%。四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确保国家生态补偿资金的10%专项用于生态创建和污染防治工作。五是加强水环境监测,保障县域各流域水质达水域功能区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100%。


四、责任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保障按期投运。县财政局负责环境保护资金的拨付,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创建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抓好环保工作。县工商、电力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的关停工作,共同推进污染减排目标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减排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项目和责任单位。对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镇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强化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
 

    (三)严格控制项目审批。要坚决限制引入使用非清洁能源或污染排放量大的工业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设备。


    (四)加强宣传教育。县政府网、县电视台要积极开办专题栏目,县环保局要组织开展环保知识问答、环保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和监督污染减排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