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破坏城区绿化美化设施的通告
索引号: | QT-znjqtjgscb---2016-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5-19 08:22 | 成文日期: | 2016-05-19 08: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丰富县城色彩,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迎接5月21日即将举办的第五届秦岭山地越野马拉松赛,宁陕县于5月15日开始,对县城已经逐渐枯萎的花箱花卉进行了更换,但新换上的绣球花不到三天就已丢失31盆,有的还被摘去了花朵、折了枝。为有效遏制花卉接连被偷、被破坏的现象,现通告如下:
一、此次新更换的绣球花订购数量有限,丢失过多无法及时补上,既影响整体美化效果,也影响对外社会形象。
二、花箱花卉是政府美化环境、愉悦群众身心的惠民之举,是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的组成部分,保护、爱护绿化美化公共设施,共同做好维护公共设施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三、严禁破坏花箱、花卉,严禁向花箱内扔放垃圾、杂物;严禁偷盗、损害花卉。
四、对破坏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局、双创办等部门将坚决依法制止,并由公安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偷盗花箱绣球花者,如主动还回花卉将免于追责;如拒不退还,被检举揭发后将依法惩处。制止破坏绿化美化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破坏绿化美化公共设施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由各责任主体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系电话: 0915—6826775。
特此通告。
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