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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zfb-zffw--2017-0097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3-07 11:18 成文日期: 2017-03-07 11:18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7〕2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整合林业、国土、水利、环境保护监测管理资源,健全生态保护监察网络,推进生态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陕政发〔2014〕11号)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以生态护林员队伍、生态护林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构建林业、国土、环保、水利 “四位一体” 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全时段、大格局。现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时段监管”的林业、国土、环保、水利 “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体系,将环境监管的触角向最基层延伸,层层夯实环境监管责任,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下大力气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进一步优化森林生态、水生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高综合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格局。 
    (二)主要任务。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全县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队伍、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建立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四位一体” 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推行“条块结合、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层层夯实部门、镇村和生态护林员三级网格责任,及时掌握区域内环境现状、化解环境矛盾问题、查处破坏环境类违法案件,做到“寸寸土地有人管、条条河流有人看”,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优化。网格划分在空间上实现“无空隙、全覆盖”,在时间上实现“全时段、全天候”监测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条块结合,整体联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条”上工作由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水科技局及下属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块”上工作由各镇、村(社区)、生态护林员组织实施,部门、镇村、生态护林员三级联动,合力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省属国有林由宁东林业局、宁西林业局、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火地塘教学试验林场具体负责实施监管。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重点,辐射带动其他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生态资源破坏、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改善区域人居环境。
  (三)层级负责,属地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共分为三级网格,有关部门、各镇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县国土局、环保局、农水科技局配合,对各级网格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权责一致,严格考核。科学划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主体,明确职责职能,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追究问责,形成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四、工作内容与网格划分
    (一)具体工作内容。将全县国土面积(含省管国有林由省属宁东林业局、宁西林业局、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火地塘教学试验林场管理,县管国有林由上坝河林场管理)划分成若干单元管理网格,每个网格落实1名生态护林员(国有林为天保护林员),原来聘用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4名天保护林员作为村级网格管理人员,村主任为村级网格负责人兼河长,对本村生态环保监管负总责,其他三人为片区负责人,负责所辖片区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监管及信息处理工作。生态护林员按照责任划分在做好日常巡山护林、保护林业资源的同时,向群众宣传林业、国土、环保、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步负责监测网格内的河道保护、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内容,一旦发现有砍伐林木、占用林地、捕捉野生动物、采挖野生保护植物、排放污染源(大气、土壤、河流)、采砂取石、非法捕鱼、开矿办厂、占用基本农田等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拍照取证上传,报送至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镇村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迅速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反馈。
    (二)网格体系构成。“四位一体” 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由三级22区68单元 1100网格组成。
    1.三级:县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农水科技局和省属宁东林业局、宁西林业局、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火地塘教学试验林场为第一级环境监管网络;各镇政府、林场、保护站为第二级环境监管网络;各村、管护站及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为第三级环境监管网络。
    2.22区:以全县11个镇、1个县属林场、9个省属林场(宁东5个、宁西3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火地塘教学试验林场)、1个管护站(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货街管护站)为区域划分,依托镇农综站、林场管护站等机构,督促协调护林员开展监管保护工作。
    3.68单元:以全县68个村(含11个社区)为单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单元内生态环境实施监管,处理具体环境问题;省属国有林由宁东林业局、宁西林业局、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火地塘林场划分的具体林班小班为单元实施监管。
    4.1100格:以县林业局管理的320名(含上坝河林场24人)天保护林员为网格管理员(河长、溪长、沟长),812名生态护林员和宁东林业局77名天保护林员、宁西林业局80名天保护林员、牛背梁管护站管护员、火地塘林场管护员队伍为监管信息员,按照各护林员日常巡护管辖范围,实现全县国土面积全覆盖,将全县划分为1100个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网格,每格落实1名护林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对网格内的山林、河流进行巡查,对巡查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立即取证上报,并劝阻制止。
    五、运行管理机制
    (一)平台搭建。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国土、环保、农水科技局和省属4家林业单位配合,统一对全县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划分出各管理网格,明确各网格监管人员。依托县林业局搭建的生态护林员监测管理系统平台,护林员在监管区域内发现四个方面涉嫌破坏环境的违法问题后上传至系统平台,按照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分别由村(管护站)、镇(林场)、县上4部门(省属4单位)信息管理员根据反馈问题线索性质归属,转交给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机构核查处理(省属4单位涉林案件按原渠道处理,涉及河道、国土、环保案件线索移交县农水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核查处理),做到发现问题、随时报告、立即处理,将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机构。成立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县林业、国土、环保、农水科技局和4家省属林业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对接,各单位联络员负责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收集、反馈、处理工作。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管理人员碰头会议(县林业局召集),通报反馈信息收集处理情况、分析研究信息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4部门、4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协调会议(县政府办召集),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县政府办召集),总结上年度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
   (三)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护林员与护林员之间、护林员与县直部门之间、各镇之间、县直部门与省属林业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加强沟通配合,提高协作能力;部门审批许可执法信息要畅通,做到“随时行动、随时记录、随时报告、随时处理”。
   (四)责任划分。
   1.逐级负责,分级办理。环境保护网络化监管按照“四明确”要求开展工作,即“明确地域、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和“每个网格1个人、每月巡查20次、每月1次小结、每季度1次汇总、每半年1次评比”。对网格内环境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问题大小、性质严重级别分为日常、一般、较大三类进行处置。
  日常影响环境问题指简单、不涉及执法的影响环境问题如:野外用火,违规焚烧垃圾、秸秆和杂物等行为。由第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管理员(河长)根据情况自行处置,及时制止污染行为;处置后,立即上报第二级网格核实确认。
一般破坏环境问题指较复杂、但不涉及执法处理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如:随意倾倒垃圾、采挖非保护野生植物等行为。由第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信息员负责上报至网格管理员(河长),网格管理员(河长)依据职权直接处理或向第二级环境监管网格报告,由第二级环境监管网格管理员处理。办理完毕后,镇政府(镇农综站)等相关机构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结案反馈。
  较大破坏环境问题:指复杂、涉及执法的环境问题,如:滥砍滥伐、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排放污染源(大气、土壤、河流)、采砂取石、捕鱼毒鱼、开矿办厂、捕捉野生保护动物、采挖野生保护植物等行为。由第三级环境监管网格逐级上报至第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由负责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的县级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办理。办理完毕后,由一级环境监管网格向二级、三级环境监管网格通报反馈办理结果。
  2.谁监管、谁负责。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结合“河长责任制”,网格内每项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一级监测网络平台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查处全县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各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处置业务范畴内重点环境案件。
    二级监测网格工作职责:对二级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二级、三级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驻镇办相关单位协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级监测网格生态监测员工作职责:负责本网格的监管工作,在网格内开展日常环境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对网格内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告、制止;收集和上报本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协助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省属国有林区域由宁东林业局、宁西林业局、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火地塘教学试验林场管理负责,区域内发生林业范畴内违法问题自行依法依规处理,发生国土、环保、水利范畴内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问题可由我县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委托执法的方式委托上述4家单位的管理人员依法处理;重大问题由县国土、环保、农水科技部门直接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是我县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对于夯实基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解决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将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范围之内,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网格监管责任;要安排专职人员、列支专项资金,认真做好网格内环保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县林业局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正常运转提供技术化、信息化装备支持,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运行经费。县管林区的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报酬及奖励工资由县林业局筹措(天保护林员每人每年2400元、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70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河长及管理员的只增加职责不增加报酬;县镇运转费用由各镇及部门自筹,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监测平台建设费、运营管理费及工作奖励经费由县财政解决;4家省属林业单位的人员工资、运行经费自行负责。
    (三)强化督办检查。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相关部门的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按照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的要求,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进行严肃督办,确保各级环境监管网格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四)严格考核管理。由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护林员队伍、管理平台考核办法细则。每年年底由各镇根据生态护林员工作实际情况,提供初步考核意见,“四位一体”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确定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直接与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河长)工资报酬挂钩,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根据情况扣减工资、解聘。同时,4职能部门和省属4单位每年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流程图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