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zfb-nzbf-zljdjyjy-2016-006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9-22 22:41 | 成文日期: | 2016-09-22 22:41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6〕103号 | 公开目录: | 公共监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全县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复杂疫情形势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上半年,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口蹄疫疫情,非洲猪瘟疫情仍在缓慢蔓延;国内新发2起O型口蹄疫、5起高致病性禽流感、3起小反刍兽疫、1起马流感疫情,全国检出家禽H7N9血清学阳性263份,阳性率0.07%,病原学阳性11份,阳性率0.01%。据省疫控中心实验室监测显示,上半年我省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仅为66.1%,同时,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从2014年初次免疫至今已接近3年的有效保护期,部分母羊保护效力下降,存在疫情隐患;另一方面,猪瘟、鸡新城疫病原阳性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牛羊病发病种类多,防控压力仍然较大。
因此,各镇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今年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早部署,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不麻痹、力度不减弱、工作不松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措施,扎实做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一)扎实开展基础免疫工作。继续扎实做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强制免疫工作。继续坚持“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工作要求,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认真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疫苗领取登记、畜禽标识佩戴和免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免疫抗体检测,科学评估免疫质量。集中做好动物免疫注射及挂标工作。全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24日开始,10月20日前全面结束。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活禽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候鸟活动频繁地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以及屠宰场、养殖密集区等高风险地区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林业部门要密切关注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动态,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卫生部门要继续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严防人畜共患病的交叉传染,一旦发生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规范处置,严防扩散蔓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沟通,提高动物疫病的预警能力。
(三)加强检疫监管工作。对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进一步完善防疫制度,配齐防疫设施,改善防疫条件。要加强产地检疫和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必须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坐到有宰必检;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要切实抓好疫苗监管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疫苗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各镇要高度重视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落实屠宰业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屠宰规定制度,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严把生猪屠宰检疫(验)关口,严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进场屠宰;深入开展生猪屠宰及畜产品安全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加大流通及加工领域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查处销售证章不全肉品、无证无照经营猪肉行为,监督肉品经营商贩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来源不明、证章不全肉品。
(五)加强应急管理。各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防控合作机制。各镇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抓好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加强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要严格按照“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防疫责任,确保秋防各项工作措施和防疫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县农水科技、市场监管、财政、卫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县政府督办室和农水科技局要在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