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社局关于同意县医院职工胡春晓病退的公示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251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12-21 16:16 | 成文日期: | 2017-12-21 16: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医院职工胡春晓,男,现年52岁,1986年7月参加工作,因患高血压三级以及脑水肿、脑积水、前交通动脉瘤术后并发症申请病退,经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胡春晓同志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病退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自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9日(7个工作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6822027 6821343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