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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XZF-xzfxzf-zfbfw--2012-031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6-02 13:33 成文日期: 2012-06-02 13:33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50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各镇、行业监管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6月1日至6月20日。

    二、督查范围及分组


    (一)第一组。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陈佳斌;副组长:县质监局局长王友洲;成员:温永超、张立强、杨坤雄。


    督查范围:城关镇、龙王镇、太山庙镇、筒车湾镇,县安监局、交通局、住建局、旅游局。


    (二)第二组。组  长:副县长叶庆春;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鲁化;成员:周景国、陈康宁、许永学。


    督查范围:四亩地镇、梅子镇、皇冠镇、新场镇,县教体局、水利局、质监局。


    (三)第三组。组长:副县长田鑫;副组长:县交警大队队长邓祖恒;成员:郑常涛、何庆华、马 斌。


    督查范围:广货街镇 、江口镇 、金川镇 、丰富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消防大队。
 

    三、督查内容


  1、各镇、各监管部门贯彻执行《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2年度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通知》(宁政发〔2012〕5号)、《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3号)落实情况;


  2、各镇、各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32号)、《宁陕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办字〔2012〕13号)落实情况;
 

  3、各镇、各监管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45号)要求,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工地、中小学校、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
 

    4、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按照“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进行督查,不徇私情,对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如实指出,书面反映,责成被督查单位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督查工作要做细做实,督查组在听汇报、查资料的基础上,必须深入实地,检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对各镇非煤矿山、旅游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督查。
 

    (三)严明纪律。督查组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督查用车由各组自行协调解决。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组于6月25日前将督查结果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县安委办负责汇总并进行通报。
   
    附件1:宁陕县201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查表
    附件2:宁陕县2012年“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督查表
    附件3:宁陕县2012年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