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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xzfxzf-zfbfw--2012-0339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7-30 17:08 成文日期: 2012-07-30 17:08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72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宁陕县食盐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1〕63号)要求,我县“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分二年完成,2011年度实施四镇二十四个行政村,2012年度实施八镇七十四个行政村。在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度实施的四镇二十四个行政村的创建工作已通过市创建办验收。今年,我县及时启动了八镇七十四个行政村的“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并结合实际,整理下发了《宁陕县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流程表》。经过近半年的工作,目前各实施镇创建工作已进入了第二阶段。根据市食盐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今年九月份要进行检查验收,时间非常紧迫。为切实做好我县食盐安全县的创建工作,确保按期实现“食盐安全县”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认识。食盐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是国计民生的一种特殊商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盐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素质提高,关系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县委、县政府“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和“连心工程聚民力、三问三解惠民生”的要求下,我们更应倾注民主,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让他们身心健康,安全、幸福感大幅提升。为此,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大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切实做好“食盐安全县”的创建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为加强对“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各镇、村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食盐安全镇、村创建工作,做到镇、村创建有机构,有专人负责,各项创建工作得到落实,创建档案规范齐全。


    三、明确重点,注重实效。各镇“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要围绕各级明确食盐安全的重要性;居民、群众的食盐法规、碘盐知识大幅度提升;建立健全食盐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要根据创建方案和创建工作流程表的要求,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分阶段、有计划地开展创建工作。要强化创建工作的责任落实,把好关键环节,注重创建实效,切忌走过场、应付差事。要搞好宣传,确定好各村碘盐网络(碘盐专营店和中心专营店),提高群众碘盐知识认知率。要完善各项制度,建好镇、村创建档案。


四、扎实工作,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目前,离市级迎验时间只有一个多月,时间非常紧迫。各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随时查漏补缺,做好软、硬件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今年启动的八镇七十四个行政村的“食盐安全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各镇要做好去年创建的四镇二十四个行政村的巩固工作,准确接受再次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