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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XZF-xzfxzf-zfbfw--2012-0344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8-09 17:30 成文日期: 2012-08-09 17:3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76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特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8月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高温多雨、极端气候频发,生产经营活动受环境影响明显的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强化“打非治违”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


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人员聚集场所、旅游安全、建筑施工、工程建设、特种设备等。除以上重点领域外,其他行业和系统,也要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切实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含公交、出租车行业)、客运站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顿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队伍,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加强路面动态监控,加强客运车辆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落实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检查,对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要果断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非煤矿山安全。要以“打非治违”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对作业现场、尾矿库、炸药库、矿区道路、电力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责令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三)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宾馆、饭店、超市、网吧、歌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凡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缺少或不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同时要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建设进行排查、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主要检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库存、库区设施、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坚决打击和取缔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中小学校安全。中小学校秋季开学前后,要以交通安全为重点,全面检查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学生安全教育、乘车、用火、用电及食品卫生安全。

  
(七)旅游场所和景区安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当前,我县正处于暑期旅游旺季和防汛防滑关键期,各镇、各部门要对旅游企业和景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消除各类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八)水电工程施工和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安全。重点对各施工队伍是否具备施工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以及工程设备、作业场所、作业面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采取可行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生产。


(九)特种设备安全。对各类气体储存单位、压力容器和电梯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特别是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场所,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责任、措施和要求。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与,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检查;要督促企业开展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镇、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和应急预案,督促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挂牌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且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按管理职责报告给相应管理部门,较大以上隐患要同时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
 

(四)强化值班,畅通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公安、交警、旅游、安监、消防、卫生、水利等 部门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24小时备勤,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按照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各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登记表》和检查汇总情况,在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