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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zfb-nzbf--2015-0072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06-23 10:10 成文日期: 2015-06-23 10:1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5〕52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监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特种设备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地排查治理隐患,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职责:一是落实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镇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基层监管网络,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建立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台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建立与主管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支持质监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四是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对重特大事故严格按照“一案双查、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各镇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专职安监员工作职责。
    (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职责:一是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二是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有使用证、上岗证,依法按期检验,完善应急预案)工作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三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辖区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坚决杜绝管理制度不落实、不登记注册、不按时检验、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值守人员随意脱岗等问题。四是加强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实行设备安全运行可追溯性,加大安全运行的投入和保障,主动更新、维护、检验设备。
    (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本部门、本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法定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气瓶充装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发改局:负责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  
    a县经贸局:负责工业商贸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学生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县公安局:配合交通运输、质监部门落实天然气瓶和流动式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和法定检验。对妨碍依法监管的行为或使用有重大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的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查处。
  县财政局:负责为特种设备安全及节能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的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好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的安全检查。指导物业公司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和道路施工所用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抓好槽罐运输车辆、车载天然气瓶和流动式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各水电站和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所用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各医疗机构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县安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好危化品生产单位和矿山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县旅游局:负责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的电梯、客用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县消防大队:负责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内所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种设备安全是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住建局、公安局、旅游局、发改局、经贸局、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和分析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镇及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联动配合,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镇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和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决不放过,查处决不手软,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突出检查重点和重要时段,会同质监部门抓好气体充装、石油液化气、液氨等重点使用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商场、车站、旅游景区等重要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场所等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做到重大安全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杜绝和预防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发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确保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燃气充装、游乐场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承担本单位事故初期应急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进工地、进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特种设备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曝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追究监管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镇政府日常督查,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奖惩。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非法违法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开展以电梯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