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FB-xxfbxxb---2017-139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10-30 09:30 | 成文日期: | 2017-10-30 09: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17年10月25日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杨永杰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6年-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2017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期初数为29243.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7443.69万元,专项债务1800.26万元)。当期新增债务16258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限额债务11600万元(上级要求将该项目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新增一般债券1900万元、定向置换债券2260万元、公开置换债券498万元;当期减少债务5481.83万元,其中:置换当期债券2758万元、置换2015年结转债券335万元、自行化解一般债务2388.83万元。2016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0020.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463.03万元、专项债务1557.09万元。未超过上级下达的2016年度债务限额46000万元。
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增债务529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政府债券5000万元、一般置换债券288万元、专项置换债券4万元。截止2017年9月27日,当期减少债务9368.1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48万元、自行化解债务9120.1万元。当期余额35944.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343.22万元、专项债务1556.8万元、未置换一般债券44万元。未超过上级下达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4.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亿元、专项债务0.16亿元)。2016年我县综合债务率为43.99%,未超过100%的风险警戒线。
二、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一) 新增政府债券使用原则
今年新增债券资金要求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出力度,有限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和重大公益性项目,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重要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二) 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我县今年新增政府债券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3100万元,增长163%。按照中省市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领域,我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宁石高速征地补偿。
三、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建议在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000万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000万元,在“公路建设”科目中列支。
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为保证我县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监管等制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引导,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三是严格履行还款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并按时上交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和发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