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口镇等3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续建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 XZF-gtj---2016-0166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10-14 14:55 | 成文日期: | 2016-10-14 14: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宁陕县江口镇等3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续建项目工程已由安国土资发办〔2015〕32文件批准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宁陕县江口镇江河村、新庄村。工程内容包括: (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浆砌石农渠850m。(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修5m高浆砌石护岸360m,计划工期60日历天。项目预算投资为9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并具备土地开发整理的专业公司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以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为准);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土地整理公司负责人无资质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安康市土地整理中心备案的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13日至2016年 10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8时,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等及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胶装成册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 月3 日 下午14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金都国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宁陕县政府网站》、《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姗 15319820245 0915-3253008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