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梅子集镇安置社区(三期)房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 XZF-gtj---2017-003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1-24 11:54 | 成文日期: | 2017-01-24 11:5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梅子集镇安置社区(三期)房建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6〕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招标人为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子镇安坪村。
2.2工程规模:3543.7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4771472.91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科金地A栋505)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科金地A栋505室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915-322266
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