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口新庄安置社区二期房建及土方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 XZF-gtj---2017-031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4-27 16:36 | 成文日期: | 2017-04-27 16: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江口新庄安置社区二期房建及土方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7〕91号;项目业主为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口镇新庄村
2.2工程规模:180户576人、建筑面积21060.66平方米(8-13号楼)
2.3计划工期:21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3675.1万元(其中:房建工程3053.8万元、土方工程621.3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2.7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附截图放入报名资料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安康市汉滨区金地B座一层商铺32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职称证书,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省政府采购》和《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891579276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地B座一层商铺32号
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