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筒车湾干田梁安置社区小配套建设工程
索引号: | Z-tcwz-tzgg--2017-001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5-13 10:24 | 成文日期: | 2017-05-13 10: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筒车湾干田梁安置社区小配套建设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6〕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筒车湾镇龙王潭村。
2.2工程规模:社区门楼、管网、道路硬化等。
2.3计划工期: 60 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30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 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B座一层商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891579276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B座一层商铺
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