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索引号: | FB-xxfbxxb---2017-057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7-26 15:37 | 成文日期: | 2017-07-26 15:3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宁陕县发改局(宁发改发【2017】229号)文件批准建设,经财政部门批准,实行政府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2.招标编号:SCZD2017-ZB-1395/1
3.招标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4.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建设地点: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
7.项目概算:924.41万元(最终预算以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预算金额为准)。
8.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总规模235.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平整土地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D1项目区1期 2期 为1标段、 D1项目区3期、4期、5期为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须为土地开发整理的专业公司、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各标段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土地整理公司标段负责人无资质要求);
(3)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发售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下午14:30。
2.递交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宁陕县县城
七、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710075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2461182833
联系人:程燕 魏小旖
联系电话:029-8849791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