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口集镇安置社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索引号: | FB-xxfbxxb--xmxxgk-2017-0906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公开日期: | 2017-08-28 11:34 | 成文日期: | 2017-08-28 11:34 |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江口集镇安置社区工程已由以宁发改字【2017】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陕县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江口镇江镇村。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6亩,100户,总建筑面积1002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涉及内容。
2.5项目估算价:1853.6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 贰(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 时,在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院内三楼)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本工程需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2或C3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6日18时0分,地点为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院内三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汶伟鹏
电 话:0915-3224766 13098000911
宁陕县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