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四标段招标公告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210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12-06 10:53 | 成文日期: | 2017-12-06 10:53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7)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和国开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境内。
2.2工程规模:皇冠镇、新场镇为第四标段(含皇冠镇的兴隆、南京坪、双河3村和新场镇的花石、新场、同心3村。
2.3计划工期:100天。
2.4招标范围:以上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约1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职称证书,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3.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5楼505室),须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以2014年至今的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原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五大员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中职称证书,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及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上述所有资料需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陕县行政小区147号
联 系 人:高立安
联系电话: 0915-6822908 1531987889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5楼505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915-3222662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