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皇冠镇八宝秀才沟通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 Z-hgz-tzgg--2015-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5-05-26 17:12 | 成文日期: | 2015-05-26 17:1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皇冠镇八宝秀才沟通村水泥路工程均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5】66号和宁发改字【201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陕县皇冠镇八宝秀才沟通村水泥路工程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原八宝村)秀才沟组;该项目拟改造硬化道路1.5公里,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②近三年来在陕西省境内施工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的信誉担保,逾期无效。投标人中标后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7 日至2015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报名。
4.2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外省企业需到省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725000
联 系 人:张玲 0915-3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