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 XZF-gaj-tzgg--2015-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5-07-17 10:58 | 成文日期: | 2015-07-17 10: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宁陕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陕县江口镇,总建筑面积590㎡,地上三层,砖混结构,资金到位,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以前承建的工程已竣工验收。
六、报名须知: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外省企业需到省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5年7月16日截至2015年7月22日
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
八、报名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科金地A栋505室)。
联 系 人: 彭龙兵 张 玲
联系电话: 13509153097 0915-3222662
九、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及《陕西采购与招投标网WWW.sntba.com》及《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