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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5年补充耕地项目《广货街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XZF-gtj-tzgg--2015-004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09-29 14:18 成文日期: 2015-09-29 14:1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中标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2015年补充耕地项目《广货街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安国土资办法(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耕地开垦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宁陕县境内,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与生态环境保持工作等。
工程总投资约508.94万元。工程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分开报名,分段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以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为准);①、土地开发整理的专业公司、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
以上企业;②、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③、各标段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土地整理公司标段负责人无资质要求);④、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月29日至2015年 10月10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8时,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件原件等及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在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邮政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宁陕县政府网站》、《宁陕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婷 15667893007  0915——3253008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