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中标结果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3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979
  • 宁陕县财政局

    535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57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6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宁陕县2015年八亩村公路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XZF-jtj-tzgg-shgy-2015-0072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11-13 16:59 成文日期: 2015-11-13 16:5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中标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2015年八亩村公路完善工程均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安交字【2015】3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陕县2015年八亩村公路完善工程位于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主要实施内容为修复路基路面、完善安保防护等设施,计划建设工期四个月(如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②近三年来在陕西省境内施工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金额为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的信誉担保,逾期无效。投标人中标后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报名。   
    4.2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外省企业需到省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725000                               
    联 系 人:张玲     0915-3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