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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完善、危桥改造、工程及道路水毁恢复重建、一般县乡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XZF-jtj-tzgg-shgy-2015-0075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11-25 11:13 成文日期: 2015-11-25 11:1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中标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完善、危桥改造工程及道路水毁恢复重建、一般县乡公路改建工程均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字【2015】366号文、安交字【2015】370号文、安交字【2015】307号文、安交字【2015】337号文、和宁发改字【2015】245、宁发改字【2015】3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陕县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通村公路完善工程。①农村公路全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里程为28.9公路,建设内容为警示桩、防撞护栏、减速带、标志牌等工程。②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建设里程为45.2公里,建设内容为修复路基路面、砌筑工程、路肩硬化、完善排水设施、增设安全防护等工程。
     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为:宁陕县七(里沟)至丰(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广货街镇猴子坪公路完善工程,位于广货街镇七里沟口,接省道102,止于丰富镇,途经七里砭、三里坡、蛟龙碑、北沟、猴子坪、河口,全长28.9公里。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设1个标段。第二标段为:宁陕县城关镇、金川镇公路完善工程,位于城关镇鱼湾村公路、寨沟村公路和金川镇老庄村公路,建设里程分为1.7公里、1.9公里和12.5公里,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第三标段为:宁陕县梅子镇通村水泥路完善工程,位于梅子镇瓦房村公路、北昌村公路,生丰村公路建设里程为14.9公里,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2.2.宁陕县2015年危桥改造工程,①兰花桥位于新伍公路K10+637处。②鱼湾桥位于城关镇鱼湾村公路K0+040处。建设内容为增大截面法加固拱肋、横系梁,桥面铺装、基础加固等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设1个标段。
  2.3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水毁道路恢复重建工程,位于筒车湾镇汶水河大桥,经七里沟,桃园梁建设里程为20公里。建设内容修复路基路面、防护、涵洞、桥梁等工程。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设1个标段。
  2.4宁陕县筒车湾至油坊坪一般县乡公路改建工程(筒车湾收费站至集镇段),位于筒车湾镇收费站止筒车湾集镇,建设里程3.7公里。建设内容开挖土石方、混凝土、砌筑工程、涵洞、排水设施、安全防护等工程。
   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实施。(其中:路基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路面工程为一个标段),路基工程计划工期5个月,路面工程计划工期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宁陕县2015年危桥改造工程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②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外省企业必须具备进陕登记许可证书。
  3.2其它工程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②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外省企业必须具备进陕登记许可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报名。  
  4.2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
  4.3本公告未明确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外省企业需到省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工人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725000                              
    联 系 人:张玲     0915-3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