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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城关镇青龙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河堤及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Z-cgz-tzgg--2016-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6-03-15 15:35 成文日期: 2016-03-15 15:3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中标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城关镇青龙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河堤及桥梁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一标段为:宁陕县城关镇青龙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河堤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陕县城关镇青龙村二组铁厂庙,河堤工程总长291米,3800立方米,全部为浆砌石,概算总投资144万元;二标段为:宁陕县城关镇青龙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桥梁工程,桥梁总长24延米,基础部分为浆砌石,桥面部分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面,概算总投资36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3.2 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桥路新科金地A栋8楼802室)报名。  
    4.2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外省企业需到省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15-3201508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