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安置点河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 Z-jkz---2016-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6-13 08:28 | 成文日期: | 2016-06-13 08: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财政局审批同意,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安置点河堤工程由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人: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安置点河堤工程,工期60天
四、招标控制价:县财政局评审最高限价为407216.00元。
五、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或工队(含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在参加宁陕县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3、工队和自然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而引起的群体事件或上访事件记录;
4、同类项目业绩。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发放时间:2016年6月16日8:00至6月17日17:00时止;
2、发放地点: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党政办;
3、文件资料费:谈判文件资料每套人民币300元,交后不退。
4、领取谈判文件时需要出具的资质材料(原件初审后退回,复印件递交一份):
﹙1)独立法人: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本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③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2﹚工队或自然人:①身份证明;②水利、国土等单位组织实施的河堤建设工程业绩原件;③当地信访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工资引起的群体事件或上访事件证明。
七、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10:00时止。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1日14:00时,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联系人:万贵侠 联系电话:13992501919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http//www.ningshan.gov.cn(宁陕县政府网)。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