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金川镇红旗安置小区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 Z-jcz--xmxxgk-2016-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6-27 19:42 | 成文日期: | 2016-06-27 19: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金川镇红旗安置小区水毁恢复工程系2015年度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经县农水科技局设计,根据《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现对金川镇红旗安置小区水毁恢复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川镇红旗安置小区水毁恢复工程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陕县金川镇小川村56号
联 系 人:朱明勇 联系方式:0915-6945108
三、资金来源:2015年度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四、建设内容:1.修建防洪河堤75米;2.浆砌石598.20m;3.砂卵石开挖1475.25m,回填730.50m。
五、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
六、谈判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及河堤修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②具备施工必备的机械设备和施工队伍;③信守合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④近3年内所承包工程质量合格、无不良影响、无安全事故发生。
七、谈判文件发放及报名截止时间:
1、发放时间:2016 年6月27日至6月30日18:00时止;
2、发放地点:宁陕县金川镇党政办公室
3、领取谈判文件时需要出具的资质材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本年度一季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③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7月6日11:00时(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谈判地点:宁陕县金川镇会议室
金川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