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筒车湾镇干田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 Z-tcwz-tzgg-zdxm-2016-001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8-29 10:28 | 成文日期: | 2016-08-29 10: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筒车湾镇干田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6】132号文、宁发改字【2016】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筒车湾镇龙王潭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房9栋,总建筑面积10300㎡,砖混结构,地上二至五层。
2.3主要建设内容:修建安置房9700㎡,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幸福苑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00㎡。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程概算: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
2.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外部环境保障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6楼)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陕县筒车湾镇
邮 编:7116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0915778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915-3228100
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