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1124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5-05 10:59 | 成文日期: | 2017-05-05 10:59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7〕36号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安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消安委发〔2017〕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夏季消防检查,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魏小林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蔡邦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镇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黄腾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1.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全面摸清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详细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3日前,各镇要将分析评估报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2.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县住建局要全面完成宁陕县城、建制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各镇政府要按照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推进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政府)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县综治办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镇政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各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各镇政府)
4.开展微型消防站达标创建活动。消防大队依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标准,各镇依据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开展微型消防站达标创建活动。使微型消防站制度健全,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能力要求。10月20日前,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镇政府)
5.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消防大队在县城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6.丰富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二)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
在县政府领导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相关行业部门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体、民政、卫生计生、文广旅游等部门要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责任单位:教体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文广旅游局)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认真做好中省市统一“规定动作”。按照公安部《关于传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公安厅《关于传发﹤2017年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公传发〔2017〕80号)和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消安委发〔2017〕2号)文件要求,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各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相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和专家库,组织企业消防人员和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相关行业部门)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消防大队要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和验收备案抽查。文广旅游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要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实用型简易灭火装置,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消防大队、文广旅游局)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各镇要全面推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要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居(村)民住宅做到“三清三关”(即:“灶前清、走道清、门前清”,家里离人做到“关电、关气、关火”)。严禁电动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5.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检测。各镇组织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各镇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 造内容。(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6.开展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督促高层建筑严格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专职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7.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派出所要联合各镇、街道网格化排查力量,对辖区“九小场所”(即:小商场、小饭店、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小医院、小学校、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或储存场所)全部排查一遍,建立基础台账,彻底消除消防监管盲区和死角。向每个“九小场所”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场所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 (责任单位:公安局)
8.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设置要求和维护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9.开展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整治。民政局立即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督促落实“标准化”管理。要及时督促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对社会福利机构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跟踪进度,坚决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整改。(责任单位:民政局)
10.开展旅游景区景点专项检查。对旅游景区(点)、文物古建筑单位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场所,特别是重要文物、重要建筑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停用或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
在完成上述中省市统一“规定动作”的同时,各镇、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四)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消防大队和各镇政府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表彰活动,不少于6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县教体局要加大《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读本推广力度,制作中小学校消防科普视频,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联合消防大队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儿童消防绘画作文、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和消防夏令营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各镇政府、教体局、消防大队)
2.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县电视台每月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信息,消防大队每月向辖区手机用户发送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消防大队)
3.加强固定阵地建设。各镇要利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标语横幅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责任单位:各镇政府、消防大队)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消防大队分别针对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开展练兵比武竞赛和检查考核工作。(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2.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消防大队举办内攻搜救与紧急避险、危化品处置、交通事故救援等技术培训,强化基层官兵对个人安全防护和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性能熟悉掌握。(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3.推进联勤联训工作。在党的十九大前,卫星消防站建成投勤。全面应用“陕西省消防力量云平台”,将专职消防队、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全部纳入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配合省消防总队,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消防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中队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1次,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的能力要求。(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4.狠抓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场所灭火救援准备。组织执勤人员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实地调查熟悉,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联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应急技术处置小组开展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结合实际组建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强攻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具备跨区域作战和示范示教能力。(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5.规范执勤战备秩序。严格执勤战备等级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强化作战训练安全管控,严格火场秩序,避免官兵伤亡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数字化预案编制工作,推广数字化预案应用软件。抗洪抢险期间,严格落实“五个绝不允许”纪律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圆满完成抗洪抢险各项任务。(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六)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5日前)。各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行业系统要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6日至10月上旬)。各镇、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10月20日前)。各镇政府、行业系统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全县火灾形势,又要推动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同时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协作工作机制。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各镇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建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方面,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请各镇、相关部门于5月5日前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通过政府公文平台报“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0月10日前上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启立,电话:0915-682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