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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重点违法行为曝光(2017年9月13日)

索引号: FB-xxfbxxb--aqscjdgl-2017-105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9-13 09:05 成文日期: 2017-09-13 09:0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违法时间:2017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西汉高速宁陕引线段9公里5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洪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元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违法时间:2017年8月01日。
    违法地点:关池路1公里8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太山庙镇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元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违法时间:2017年8月03日。
    违法地点:210国道1119公里0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城关镇人王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元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违法时间:2017年8月17日。
    违法地点:210国道1119公里0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城关镇人宋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元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违法时间:2017年8月19日。
    违法地点:210国道1118公里5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城关镇人夏某某(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元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违法时间:2017年8月20日。
    违法地点:210国道1118公里8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汤坪镇人张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处理结果:罚款贰仟柒佰壹拾元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违法时间:2017年8月19日。
    违法地点:210国道1117公里8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城关镇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违法时间:2017年8月19日。
    违法地点:210国道1118公里500米。
    违法嫌疑人:宁陕县城关镇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罚款壹仟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