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067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1-24 10:10 | 成文日期: | 2017-01-24 10:10 |
发布文号: | 宁安预警2017第3号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安监局2017年1月23日发布
发布范围: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
发布载体:企信通短信、县政府网站
预警原因:临近春节,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预警提示(要求):1、不销售和储存超规格产品和禁止内销的摩擦型产品;2、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3、不在店外摆摊设点出店经营;4、零售店要配备消防器材,张贴醒目的警示标志,劝导顾客禁止吸烟;5、加强零售店周围管控,严禁人员在店内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