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飓风行动”的公告
索引号: | XZF-xzfsyjj-tzgg--2015-0004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5-04-22 10:07 | 成文日期: | 2015-04-22 10:07 |
发布文号: | 宁食药监发〔2015〕14号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严查、严管、严打”的工作要求,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决定从2015年4月至12月底,针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
一、行动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铲除根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打击重点
食品领域: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
药品领域:针对以增重、染色、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销售使用中药饮片,以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为对象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化妆品领域:针对违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质和超量物质 化妆品;美容机构及会所销售、使用未经批准(含美白、除皱、注射类药品)和假冒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针对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未经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违法购、销、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行动步骤
1.集中查处已有线索。主要对2015年4月以前未办结的线索、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未办结的后处理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查处。2.收集新线索。对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日常监管发现新线索进行排查,重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进行梳理。3.集中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每月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将查处的重大案件向媒体公布。
衷心地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飓风行动中来,欢迎群众监督举报、提供线索,我们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核实每个线索,严肃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提振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共同铸起食品药品的安全防线。
四、投诉举报方式
1.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 6825913 6823681 12331(6823073)
2.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江 口 6941291
太山庙 6041001
梅 子 8290016
四亩地 6086207
金 川 6945108
筒车湾 6961244
皇 冠 6061088
龙 王 6021616
广货街 6914212
丰 富 15229995630
新 场 6062200
城 关 6825723
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