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河口水库导(截)流工程宁陕段库底清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zfb-nzbf-zdxm-2014-0046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4-08-20 15:03 | 成文日期: | 2014-08-20 15:03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4〕59号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梅子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库区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导(截)流工程库底清理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陕移发〔2014〕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三河口水库570m高程以下库底清理工作,确保三河口水库大坝按期截流,现就三河口水库宁陕段库底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限
三河口水库570m高程以下库底清理工作从即日起,11月底前全部结束。
二、清理范围
1.各类建筑物、易漂浮物、生清清理、固体废弃物的清理为一期围堰控制570m高程以下。
2.构筑物的清理为死水位以下3m,即555m高程至正常蓄水位570m之间。
3.林木的清理为一期围堰控制570m高程以下。
工作职责
三河口水库570m高程以下库底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梅子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分工负责,投资包干使用的原则,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抓好库底清理工作。
1.梅子镇政府: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库底清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移民搬迁安置问题,按阶段要求把库底清理任务落实到村组户,做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人抓,每户移民有人管;组织本辖区内移民户和有清理任务的有关部门按库底清理任务要求自行清理到位,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和坟墓的拆迁;做好库底清理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随时解决库底清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维护库底清理工作秩序和库区维稳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按清库时间要求按时办理提供库底清理涉及林(地)木砍伐等相关手续,林(地)木和易漂浮物清理工作,编写林木清理工作报告;监控好林木砍伐范围,杜绝借机乱砍乱伐等违法现象发生;做好护林防火,严防因清库引发森林火灾;
3.县卫生局(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污染源(卫生防疫)清理方案和预防传染病的应急措施的制度、报批和实施;落实好清理范围内化粪池、沼气池、污水池、粪池、蓄圈、卫生垃圾堆放场地、坟墓、废弃材料、村庄等所有区域的污染源清理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履行好卫生清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自验和编写《卫生清理工作报告》等职责,统筹处理好库底清理中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二次污染,造成浪费;
4.县移民局:负责做好库底清理工作的前期准备、综合协调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申报570m高程以下库底清理(导截流)验收等工作;
5.县电力局:负责做好三河口水库570m高程以下输电线路的清理工作,统筹解决好570m高程以上村民及工程建设的安全用电等问题;
6.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做好三河口水库570m高程以下通讯设施的清理工作,统筹解决好570m高程以上群众通讯网路畅通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库底清理工作不仅事关库区移民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三河口水库大坝导(截)流成败大局,各有关镇和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充分认识库底清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库底清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细化责任,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移民维稳工作,大力宣传移民政策,及时答复处理移民各种问题和矛盾纠纷,维护库区稳定和清库秩序。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执行移民搬迁各项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库移民搬迁工作,协助做好库底清理工作涉及到亲友的思想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库底清理工作。对肆意煽动、干扰阻碍等影响库底清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将按干部管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承接任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因不正当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确保清库工作顺利进行。
(四)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将纳入2014年年度目标考核,由移民局会同县督查督办室定期进行库底清理情况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在库底清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