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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长安河水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XZF-nkj---2017-002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2-03 17:13 成文日期: 2017-02-03 17:1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长安河水体景观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6】3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及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
    2.2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的县城长安河水体景观工程共包括两座景观坝,分别为人字桥景观坝和五郎关景观坝。其中:人字桥景观坝位于红星电站水坝,坝型采用气盾坝,坝高2.5米,坝长70米。五郎关景观坝位于宁摩客运运中心外侧,坝型采用翻板坝。施工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施工I标段为人字桥景观工程土建工程,施工Ⅱ标段为五郎关景观坝。监理标段为二座景观建设期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I标段   日历天;Ⅱ标段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宁陕县长安河水体景观工程为宁陕县长安河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部分,
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程概算:估算施工I标段450万元,施工Ⅱ标段370万元,监理标段投资10万元。
    2.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Ⅰ~Ⅱ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2  月 4 日至2017年 2 月 8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西内环17号)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9时00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85号国泰大酒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地    址:宁陕县县城内
    邮    编:7116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60915765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西内环17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915-3234237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