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三批1件)
索引号: | XZF-hbj---2017-011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4-20 08:19 | 成文日期: | 2017-04-20 08: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截止2017年4月19日16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宁陕县环境信访件5件,目前已办结5件,其中今日办结1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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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编号10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宁陕县广货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据群众说没有环境评估报告,还存在大量医疗废弃物;针头、针管,输液管等物。 |
宁陕县 |
经核查,广货街镇垃圾填埋场通过了省环保厅批准和验收,不存在没有环境评估报告问题。但该垃圾场存在少量针头、针管、输液管等医疗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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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由宁陕县广货街镇政府负责,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内部的杂草和部分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制作警示牌;对填埋场现有垃圾进行集中压实和覆土。由宁陕县广货街镇卫生院负责,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存在的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置。 责任追究情况:宁陕县纪委对广货街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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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