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hjbh-2017-132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9-20 16:07 | 成文日期: | 2017-09-20 16:07 |
发布文号: | 政办函〔2017〕97号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18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刘昌志 副县长
副组长: 邓永康 县环保局局长
刘 健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经贸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国土局副局长
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农水科技局副局长
县地税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政府信息办主任
县国税局副局长
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梁威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如负责同志职务调整变动,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应负责同志接替。领导小组在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