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227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12-11 11:49 | 成文日期: | 2017-12-11 11:49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59号 | 公开目录: | 环评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宁陕县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顺利完成我县2017年污染减排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安康市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7〕45号)和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宁陕县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我县五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较2016年削减1.5%、1.5%、0.3%、0.3%、挥发性有机物零增长。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年度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完成率100%。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和我县实际情况,2017年重点减排项目为15个,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1个、结构调整项目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4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个、生态村创建项目1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4个、环境风险防范污染减排项目1个。(具体项目清单附后)
(二)抓好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宁陕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加大落后设备和工艺淘汰力度。确保宁陕县明强食品有限公司、宁陕县文洁洗涤厂2台燃煤锅炉关闭、拆改到位。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宁陕县屠宰场污水治理工程、西汉高速宁陕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宁陕县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收集处理项目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
(五)开展“冒黑烟”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宁陕县汤坪机砖厂“四有一达标”改造任务。
(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4镇16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
(七)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完成3个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八)做好大气防治工作。完成西汉高速宁陕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县域内所有油罐全部更新双层罐或建设防渗池,完成宁陕县三星宾馆油烟净化治理工作。
(九)完成环境风险防范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宁陕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管理,严格准入。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评制度,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划和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通过环保验收。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住建局、农水科技局、经贸局、工业园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要根据分工,落实减排责任、完善减排档案、完成减排任务;县环保局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协调,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调动全民支持和参与监督污染减排工作的积极性。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凡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予以处罚、停产治理或予以关闭,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淘汰、取缔,确保全县各项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究。认真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的减排工作推进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