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077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10-10 17:41 | 成文日期: | 2017-10-10 17: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河流众多,5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20条,主要有五大流域,分别是汶水河、长安河、蒲河、池河、旬河,流域面积3678平方公里。水资源丰富,年均径流总量14亿立方米,属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的主要水源涵养地。按照国家划定的水功能区,我县境内河流全部为自然保护区。全县设置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5名、县级警长5名、镇级河长22名、镇级警长11名、村(社区)级河长80名。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召开了会议。我县于4月19日召开了“全面深化河长制推进工作会”印发了《宁陕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增设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编制1名。对主要河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五大流域县级河长分别深入流域召开了河长联席会议,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口交办并落实整改,有力的推动了河长制工作的落实。二是制定方案和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宁陕县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宁陕县2017年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计划》和《宁陕县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试行)》、《宁陕县河长制河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试行)》、《宁陕县河长制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试行)》、《宁陕县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宁陕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宁陕县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试行)》6个规范性制度。三是落实经费加强了执法队伍。安排经费38万元用于落实河长制工作,配置了执法队伍执法服装、执法设施设备,保障了河长制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县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县公安局明确了县、镇级河道警长,推行“4个1”机制,主动承担“4员”角色。出台了《宁陕县生态保护四位一体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全县1160名生态护林员实施河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启动管理平台系统,开展了培训;加强了涉河污染源整治和治理,积极查处涉河违法占地案件,严格涉河涉岸土地审批;集中开展了河道沿岸垃圾、弃渣土清理整治活动,开展了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工作氛围
一是统一模板制作公示牌。在全县各流域醒目地段设置了各级河长制公示牌87块,既加大了宣传,又夯实了工作责任,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达到了主要河流全覆盖。二是安排专用车辆进行巡回宣传。在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安排了2台宣传督查专用车,录制了河长制工作、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宣传内容,利用车载专用喇叭进行巡回宣传。三是制定出台了公告广泛宣传。发布了《关于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公告》《关于加强河道资源管理和鱼类资源保护的公告》、《举报悬赏公告》等,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宣传信息栏等形式,深入各村、重点河段进行宣传、张贴。四是开展了河长制“八进”活动,河长办在五条流域醒目位置和县城水体景观岸线统一制作大型河长制标语进行宣传。同时,加大对涉河查处案件的宣传,有力的震慑了各种涉河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执法工作环境和河长制宣传氛围。
(三)加大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河长制实施以来,充分利用深入推进河长制开展和省委环保督察契机,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毒鱼电鱼专项整治”“整治河道排污水倒垃圾采砂石专项行动”的行动。
一是以采砂场规范管理和打击盗采河道砂石为主要对象,加强巡查,查处非法河道采砂案件20起,对四亩地镇、皇冠镇镇级河长、城关镇华严、汤坪广货街镇元潭村、金川镇黄金村4个村级河长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和约谈,对各碎石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家碎石场采取了停电整改措施,取缔关停碎石场3个。二是会同镇级警长加大破坏渔业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和巡查力度,以长安河、东河电鱼、毒鱼为重点,发布线索举报重奖公告,加大毒鱼案件查处力度和巡查力度,查处非法电鱼案件10起。三是以县城区东河鱼塘段、长安河老城段、白石岩段为重点,清理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查处车辆乱倒垃圾案件4起,清理建筑垃圾4000余立方米;多次开展石宁二级公路、引汉济渭工程施工弃渣、临时堆渣点检查,现场约谈4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清理石宁二级公路施工河道弃渣6处6000多立方米,清理引汉济渭五根树洞渣2000余立方米。四是开展了县城入河排污口和各镇集镇入河排污口排查检查,并要求各镇对辖区内排污口进行整改。五是4次开展矿山弃渣水保治理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开展小水电站下泄生态基流情况检查4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六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检查排查,查处取缔水源地养殖场3家,约谈违反水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企业2家、3次。通过严管重罚,全县河道管理总体规范有序,砂石无证开采、弃渣乱倒等涉河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毒炸网鱼基本得到遏制。
(四)全面建立护河员制度
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120条河流全面纳入护河员管理,按照“一河一村(社区)一员”设立护河员水利公益性专岗,全县设立224个护河员 ,由各镇选聘推荐,县河长办会同人社、扶贫等部门审核并培训指导上岗,将极大的提升河道管理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