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幸福安置社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1325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8-31 10:31 | 成文日期: | 2017-08-31 10:31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7〕96号 | 公开目录: | 住房服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确保幸福安置社区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陕县幸福安置社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张文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继军 县国土局局长
周晓宁 县搬迁办主任
张富林 城关镇镇长
成 员: 李乔良 县监察局副局长
龙绍荣 县国土局副局长
赖 军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涂新隆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桂明虹 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永慧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 莉 城关镇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程建设三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推进。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城关镇,由张富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城关镇干部黄武、田凤高,县民政局干部胡高友、刘义安,公安局干部李杨海、刘磊,住建局干部徐永益等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幸福安置社区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城关镇关二社区原教场村活动室。
(二)征地拆迁工作组
组 长:张富林 城关镇镇长
副组长:龙绍荣 县国土局副局长
徐永慧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黄 武 城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徐永益 县住建局干部
朱安斌 县国土局干部
鲍爱宏 县林业局干部
田凤高 城关镇经济发展办干部
范汉平 城关镇干部(关二社区包村干部)
魏荣娥 城关镇干部(老城村包村干部)
张代友 城关镇关二社区支部书记
周景卫 城关镇老城村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征地拆迁的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教育引导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的清点、丈量、造册登记和兑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环境保障工作组
组 长: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桂明虹 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邓锡蔚 县扶贫局副局长
袁万梅 县搬迁办副主任
王 莉 城关镇纪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环境保障工作,消除干扰阻挠建设的不利因素,确保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程建设工作组
组 长:周晓宁 县搬迁办主任
成 员:涂新隆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赖 军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袁 勇 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主任
方裕清 县搬迁办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建成。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