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zhgk-2017-109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3-23 09:42 | 成文日期: | 2017-03-23 09:42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7〕21号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要求,公安部会同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对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将深入各市县进行抽查,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重视国考工作。国务院此次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市、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衔接,切实把迎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细化、明确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抓好统筹,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各项迎考准备工作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
二是要对照细则查改落实。此次考核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共包括3个方面、45大项、85小项。国务院考核组将每个省抽查2个地级市。查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车辆装备和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抽查有关行业部门,检查行业系统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情况;抽查社会单位,检查其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核查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抽查乡镇、街道,检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核查基层组织消防责任落实情况。各镇、各部门要对照考核细则,及时查漏补缺,该出台的文件必须出台,该签订的责任书必须逐级签订,该落实的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不重视、不落实、不认真等问题,县政府办将严肃通报。
三是要完善资料按时报送。涉及此次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照考核细则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并准备汇报材料(控制在5分钟内)。各镇、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并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移动电话),于3月21日前报县消防大队。(联系人:王启立,电话:15991327646)。相关迎考台账资料于4月5日前,报送至县消防大队。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