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112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5-08 10:49 | 成文日期: | 2017-05-08 10:49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7〕35号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中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安办字〔2017〕47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4月1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情况反馈会,反馈我县东洋石材厂废水渗坑排放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了2017年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4月13日在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生产废水渗排问题主要是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使用不规范造成。企业生产车间建有功率75千瓦大切机(石材切割)10台,污水6级沉淀循环使用设备,石材切割加工过程中废水收集后通过厂房外沟渠进入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至切割车间,沉淀池内底泥清理后进入干化池,未采取防渗措施,废水有下渗可能,石材加工底泥露天倾倒干化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国土、林业、农水科技、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及城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东洋石业有限公司环保问题工作组。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顿,要求企业进一步优化生产废水沉淀池及回用系统,采用脱水机处理沉淀池底泥,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底泥脱水处理后进入弃渣场。企业环保整治不到位,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矿山、加工车间不能复工。目前,该企业干化池已清理完毕,正在回填、硬化,底泥脱水机正在采购。
特此报告。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