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zhgk-2017-131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8-25 15:49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15:49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7〕92号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民政局、人社局、综治办、信访局:
按照8月13日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督导组将于8月23日来我省检查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督导组在全省至少抽查2个工作进展滞后的地级市(我省西安市必查,铜川市和安康市在全省工作进展滞后必抽,),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2个以上相关单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退役士兵相关会议部署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整改情况,解决应安置而未安置人员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整改重新安排工作人数和选择自谋职业人数,发放待安置期生活费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落实下岗失业退役士兵权益保障情况。
1.解决失业退役士兵就业再就业、养老医疗保险续接等问题所做的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退役士兵救助情况,包括救助人数、救助内容、投入经费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情况。(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信访局)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意见建议及下步打算。
(二)实地查看。到相关部门、单位实地查阅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书,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接受单位为退役士兵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下岗退役士兵就业再就业、保险续接等情况;随机联系部分退役士兵,了解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带着典型案例,核实相关情况,约见相关人员。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按职责分工全面自查,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如果检查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