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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B-xxfbgdwxxgk---2017-128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7-03 11:34 成文日期: 2017-07-03 11:34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7〕74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12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活动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4日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17年7月17日-2017年8月18日学生见习。
    三、报名条件
    (一)宁陕籍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没有参加过宁陕县政府组织的机关单位见习活动的大学生。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共接收5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通过宁陕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shan.gov.cn)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
    五、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团县委负责遴选公告制定、发布,负责见习大学生组织、遴选、分配和日常管理、协调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为50名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人均1000元,见习生活动和表彰奖励经费10000元,共计60000元。
    (三)县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
    (四)县政府信息办负责做好遴选工作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五)各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日常管理。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学生见习工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均有承担大学生见习工作的义务,见习单位及名额将根据报名见习大学生专业情况确定。各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 号)要求,结合见习大学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要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组织两次到基层调研活动,加深见习大学生对宁陕基本县情的认识和思考。
    (二)见习组织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大胆创新,切实丰富见习活动内容,为见习大学生创造更多锻炼学习的机会。
    (三)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附件: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