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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警务报警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分流对接的通知

索引号: FB-xxfbgdwxxgk--fwgk-2017-227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5-16 11:36 成文日期: 2017-05-16 11:36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41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110报警服务平台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多年来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近年来,我县110报警服务平台非警务类求助、无效报警等不断增加,严重挤占了有限的公安接警资源和处警力量,影响了110接处警正常运行。为加快建立职责明确、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公共服务平台联动体系,确保突发警情快速及时有效处置、非警务求助受理渠道畅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非警务报警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有序分流、各负其责,社会联动、优势互补、高效运转、服务群众”的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水平。110报警服务台(含122)集中受理紧急报警、紧急求助和涉警紧急投诉等警情,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社会公共服务热线主要受理各类非警务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类事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12345便民服务平台设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12345热线电话与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共服务号6824567对接,实现“一号通”,建立与110报警平台权责明确、方便服务的社会联动体系。
    二、分流对接原则和办法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恐怖袭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与违法犯罪有关的紧急报警,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和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险情,威胁公共安全、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急需处置的紧急求助,以及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应当立即受理,并迅速派警处置。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险情,交通、火灾事故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报警或者紧急求助,应当一警多派,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处置。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涉及违反各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涉及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涉及经济、家庭、邻里、消费、劳资、宅基地等纠纷,涉及水电气暖、开门开锁、扶住救助、法律援助等一般求助,涉及对法律、法规、政策和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有关业务的咨询等非警务报警事项,可以通过110“三台合一”报警系统直接推送转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或有关社会公共服务热线,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由110报警服务台告知群众拨打有关社会公共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和处置。
    110报警服务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急救、工商、交通、食品药品等社会公共服务热线及有关专业应急力量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高效畅通的联动工作机制,对群众求助事项进行有效分流和联动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重视。各相关单位要以规范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为契机,强化服务意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科学统筹资源、明确职责任务、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充实应急队伍、配齐配强应急装备,要建立起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高各相关部门非警务警情处置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群众得到实惠。
    (二)加强协作配合。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是一项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惠民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平台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机制、加强协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各公共服务平台、热线要加强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110报警服务台协调对接,确保群众拨打电话有人接,反映问题有人管,解决问题有渠道,处理结果有反馈。对不应受理的事项,110报警服务台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要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平台,广泛宣传非警务报警分流对接和社会公共服务联动的重要意义、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让广大群众知晓110报警服务台与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职能分工,引导群众按照轻重缓急选择合适求助渠道。
    (四)强化法律保障。要依法打击拨打110谎报警情、恶意骚扰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更兼高效地提升服务群众、应急救助、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宁陕县非警务警情分流联动工作规范(试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宁陕县非警务警情分流联动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的法治化进程,建立职责明晰、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联动体系,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非警务警情是指群众拨打110报警电话所反映的与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无关的服务、救助、纠纷等事项。
    第三条  为保障非警务警情的及时分流处理,由宁陕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接听12345热线电话和对县公安局接转分流的非警务警情进行分类处理,并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第四条  非警务警情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水电气暖、开门开锁求助、扶助救助、法律援助等;
    (二)家庭、邻里、消费、经济、劳资、宅基地等纠纷;
    (三)违反非公安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
    (四)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五)对非公安类法律、法规、政策和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有关业务的咨询等。
    第五条  非警务警情的职能划分:
    县民政局:负责受理流浪和贫困人员、五保户、乞讨人员等需临时救助人员的求 助。
    县住建局:负责受理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违章占道经营、停车收费、摊位管理、园林绿化、排水、照明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消费者对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诉,受理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咨询和相关违法线索的举报等。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受理旅游咨询、旅游投诉、旅游纠纷及相关旅游的救援救助。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土地、矿产资源、不动产登记等职能范围内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工作。
    县人社局:受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农民工工资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县卫计局:负责群众对医疗卫生和计生政策的咨询、举报、投诉。
急救中心:受理突发性疾病患者求助、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受理环境污染违法线索和举报、投诉,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等。
    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受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和涉及假烟、走私烟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县妇联:受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项的咨询。
    其他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的非警务警情,根据部门职能实际由12345便民服务平台指定受理。
    第六条  110报警电话接到的非警务警情,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详细询问和记录好相关情况后,及时转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转的事项进行登记后转交具体职能部门办理。
    第七条  相关职能部门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转办事项后,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回告当事人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
    第八条  12345便民服务平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非警务警情的相关台账记录,作为年度基础资料备查。
    第九条  建立非警务警情联动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12345便民服务平台每季度要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本季度非警务警情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非警务警情,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二)建立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交流制度。非警务警情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办理非警务警情的经验、做法,做到对受理的非警务警情反映及时、处置到位、回复迅速。
    (三)建立定期培训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职能部门办理非警务警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并形成制度,层层抓落实。
    第十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电话面向社会进行公布,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反映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取得社会支持。
    第十一条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要严格按《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属于公安机关办理的事项,不得将警务警情转交12345便民服务平台。
    第十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应急队伍、装备配备建设,完善全时值守、限时办结、协调联动、回访反馈等制度,接到转办事项后,须立即受理,及时处置,杜绝有令不行、推诿扯皮等问题。
    第十三条  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开展常态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