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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143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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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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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索引号: FB-xxfbgdwxxgk--jggk-2017-112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4-28 10:42 成文日期: 2017-04-28 10:42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7〕32号 公开目录: 结果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市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安康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安环督办〔2017〕189号)要求,我县认真研究,现将修改意见反馈如下。
    整改问题中涉及我县的主要是第42项中宁陕县东洋石材厂废水渗坑排放问题。表中第四栏“整改措施”建议修改为:由宁陕县政府责令宁陕县东洋石材厂停产整改,迅速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对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违法问题未整改到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该企业违法问题查处、整改、责任追究等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函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