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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01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8-13 16:25 成文日期: 2017-08-10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74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宁陕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宁陕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以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二、工作任务
    (一)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转发国家财政、就业政策,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媒体平台解读全县经济发展领域相关政策,展示追赶超越成效(县财政局、人社局、县发改局)。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财政局)。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敩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内容(县统计局)。做好重点项目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中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县审计局)。
    2.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中、省、市减税降费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县财政局、发改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经贸局)。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县养老经办中心)。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县交通局、农水科技局、国土局)。公开易地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县发改局)。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涉公交易纳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和资格审查、成交及履约等信息(县发改局、县政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建设PPP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全县PPP项目库,公开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PPP操作模式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县发改局、财政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公开放权情况,开通多种渠道方便群众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县编委办)。制定并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县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源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县政府法制办)。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资、脱贫等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督查。制定、细化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申请材料应当有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等信息(县政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5.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事项变化情况。依法依规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县财政局)。
    6.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加大中省市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及农民“双创”扶持等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县农水科技局)
    7.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等相关信息(县国税局)。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县财政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政府信息办、财政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8.推进发展新产业、 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 “稳能源、促化工、兴电子、强制造、扩新兴、优传统”发展要求,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围绕创新驱动战略,瞄准新动力、新空间、新产业、新主体,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公开与解读,推进相关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
    9.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数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新兴文化娱乐服务业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县经贸局、文广旅游局、教体局、卫计局)。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等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市场监管局)。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民惠民生
    10.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情况(县扶贫局)。强化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权限灾情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民政局、应急办)。
    11.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县环保局)。公开城市水环境质量,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通过全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执行信息(县农水科技局、环保局)。全面公开植树造林、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征占用林地、湿地保护、退耕还林等工作开展和行政监管、执法信息,加强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沙尘暴灾害、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等林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县林业局)。
    12.推进科技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释放科技创新潜力、深化科技资源统筹改革方面政策及执行力度,建立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制度,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执行、结题验收等方面管理工作,公开科研立项和经费安排的总体情况(县农水科技局)。
    13.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各项教育收费公示公开工作;有序 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工作;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坚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规定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入学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县教体局)。
    14.推进文化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信息,公开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相关信息(县文广旅游局)
    15.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健康陕西建设,做好全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县卫计局)。
    1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布全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市场监管局)。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7.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公开中、省、市金融领域相关政策,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县金融办)。
    18.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及时公开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县住建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县住建局)。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配合省上建立全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县国土局)。
    19.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公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县安监局)。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20.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公开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随文报批的要求。政策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建立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非涉密)的会议,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非涉密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县级各部门)。
    2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自查工作,积极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季度督查工作。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并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县政府信息办)
    22.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宁陕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县政府信息办)。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夯实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未明确牵头任务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统筹推进,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工作督查。统筹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政府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公开通报,实行差错登记扣分,并要求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