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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01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11-08 10:30 成文日期: 2017-11-08 10:30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7〕28号 公开目录: 宁政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去冬今春以来,各镇、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平稳度过了森林防火期。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宁陕县2016-2017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四亩地等9个镇和上坝河林场给予通报表彰,并各奖励工作经费10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完善措施,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森林防火工作。全县各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宁陕县2016-2017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名单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