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08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10-24 09:30 | 成文日期: | 2017-10-24 09:3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119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1日
宁陕县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护汉江水质,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质目标需求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根据《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17〕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环境风险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和“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通过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排污企业源头防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完成市上下达的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确保长安河青草关出境断面、渔洞河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相关方案。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政府备案,抄送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经贸局、农水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负责落实,部门任务分工按《宁陕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执行,不再另作说明)
(二)持续实施汉江流域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 年)》和《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十项”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环保局、住建局、经贸局、农水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工程,建设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排入城市管网(附件3)。(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
(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排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建成宁陕、秦岭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及利用工程(附件3)。(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宁陕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 (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镇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村组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消除生活污染直排现象。完成2016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六)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启动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附件3)。县环保局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县农水科技局、卫计局要做好供水厂和末端用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布工作,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农水科技局、卫计局)
(七)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地表水长安河青草关断面、渔洞河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附件1、2)。启动宁陕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附件3)。(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本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细化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镇和责任部门的年度工作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相关部门)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政府、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治污合力,抓好贯彻落实。县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相关部门)
(三)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1.县政府与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对各镇及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考核办)
2.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环保局)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水环境稳定向好。
附件:1.宁陕县2017年度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2.宁陕县2017年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
3.宁陕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宁陕县2017年度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
区县 |
所属水系 |
所在水体 |
断面名称 |
水质现状 |
2017年 目标 |
2020年 目标 |
备注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1 |
宁陕县 |
汉江 |
长安河 |
长安河(青草关)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市控 |
附件2
宁陕县2017年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
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质类别 |
2017年目标 |
2020年目标 |
监测频次 |
备注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1 |
宁陕县 |
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 |
河流型 |
Ⅱ |
Ⅱ |
Ⅱ |
Ⅲ |
Ⅲ |
每季度 |
|
附件3
宁陕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
完成时限 |
2017年任务 |
|||||
一、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
1 |
宁陕县 |
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工程 |
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成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取水口安装监控设施。 |
2020年 |
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取水口监控设施安装,启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
二、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工程 |
||||||||||
1 |
宁陕县 |
宁陕县屠宰场污水治理工程 |
建设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排入城市管网 |
2017年 |
完成治理 |
|||||
三、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
1 |
宁陕县 |
宁陕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并与县城污水处理厂联网 |
2017年 |
完成 |
|||||
2 |
宁陕县 |
宁陕县飞地经济园(宁陕县恒口生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并与恒口污水处理厂联网 |
2017年 |
完成 |
|||||
四、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 |
||||||||||
1 |
宁陕县 |
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 |
2017年 |
完成项目前期 |
|||||
五、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及利用工程 |
||||||||||
1 |
宁陕县 |
西汉高速宁陕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人工湿地。 |
2017年 |
完成建设 |
|||||
2 |
宁陕县 |
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人工湿地。 |
2017年 |
完成建设 |
|||||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1 |
宁陕县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完成1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清运,饮用水源地保护,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 |
2017年 |
完成 |
|||||
七、视频监控设施安装 |
||||||||||
1 |
宁陕县 |
视频监控设施安装项目 |
在长安河出境断面;渔洞河水源地取水口;已建成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排放口及入河(沟)口;鑫裕矿业、恒通矿业、潼鑫矿业、宁陕矿业、金诚矿业、宏锦达矿业、银乐矿业、金沙矿业、宁陕铜矿尾矿库坝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网。 |
2017年 |
完成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