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08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11-15 16:30 | 成文日期: | 2017-11-15 16:3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113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宁政发〔2015〕7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题提请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提请部门应提前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分管副县长认为确有必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主办部门要充分研究论证、沟通协商和征求意见;部门意见有分歧的,由分管副县长协调,形成一致成熟意见后,填写《宁陕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表》(见附件),会同汇报材料一并交县政府办秘书股,汇总送常务副县长审定后,报县长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和地点。
二、材料要求
1.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主题突出、条理清晰,明确提出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研究决策的重大政策及工作建议,一般不超过1500字(附件除外)。提请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汇报材料的内容审核把关、对文字仔细校对,确保材料质量。
2.提请部门根据议题需要提出参会单位,并按照参会单位数加二十五份印制汇报材料,提前1天送政府办政办股。不能按时报送汇报材料或汇报材料未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未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则上不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
3.汇报材料用标准A4型纸。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行距固定值28磅;正文中一级标题为3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为3号仿宋字体加粗,版面干净,字迹清楚,版心不斜;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居中。
三、纪律要求
1.议题必须由提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参会人员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洁精炼、态度鲜明,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2.参会单位原则上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人不能参会的,必须向县长或者常务副县长请假,同意后方可派人参会,并向县政府办政办股备案。列席人员不得带随员,议题主办单位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带一名随员参会。
3.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提前5分钟达到常务会议室等候,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不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4.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定期对会议情况督查通报。
县长碰头会、办公会、专项会议参照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