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镇村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1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9-13 16:50 | 成文日期: | 2017-09-13 16:5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91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的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县、镇、村整合后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技术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能提升,促进全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的各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镇政府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镇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下设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计划生育日常管理职责,工作人员按辖区人口规模合理配备,其中有1-2名公务员;负责对全镇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奖励;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落实;配合镇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站做好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药具管理等工作,组织宣传动员育龄群众积极到镇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站参加婚前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母亲健康检查等;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受县卫生计生部门委托做好本辖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八项职能(即: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技术和节育新技术服务;承担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母亲健康检查等工作;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记访工作;承办县卫计局、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原镇卫生院职责不变。
三、镇健康教育中心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普及推广工作,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围绕国家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按照上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信息。协助上级健康机构,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
四、村级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职责。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员业务统一管理,共享共用。保留村计划生育专干、村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巩固基层工作网底。村计划生育专干、村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和村医要密切配合,定期交换人口出生、死亡、孕产妇保健、健康管理信息,整合共享人口基础数据和公共卫生卫生数据,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计划生育专干和计划生育中心户长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专干负责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填报。村医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0日